1.初试科目:初试科目①(外国语)及初试科目②(专业基础课)、初试科目③(专业方向课),每科满分100分。
2.外国语及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学海楼。
3.专业方向课由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按专业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并评定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按导师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学院于2015年10月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按专业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并评定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按导师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学院于2015年10月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按专业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并评定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按导师报考的,专业方向课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学院于2015年10月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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