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各院(学术学位博士)必须选择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素质或英语笔试测试,且笔试成绩要作为考核总成绩的一部分(笔试过程要全程录像)。
(2)面试
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核学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要指派专门的秘书做录音、录像、笔录等。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等;
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科研潜力;
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综合素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
(3)实践(实验操作)能力考核。
考查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院系、各学科也可以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和自身人才选拔特点,自定具体考核形式或对考生增加其它方式的考核。
(4)专家组综合评价
专家组应根据考生分专业测试以及面试考核结果,也可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途,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
考核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院系认为需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考核。考核专家组要对考核结果负责。
2016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考核主要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