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审查批准录取方案,解决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后决定。
(二)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组建,主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涵各相关学科方向负责人,具体负责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或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本学院各学科点的复试录取工作。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成立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复试小组,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确定综合面试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形成复试办法或实施方案交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备案。
2016年新疆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和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