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监督管理

2016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监督管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7 07:27: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15

满意答案

第六条监督管理

1、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的实施。

2、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4月7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钟楼

附件:中山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专业

序号学院名称招生大类(专业)名称科类1哲学系(广州)逻辑学理工2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类学(含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专业)文理3社会学类文史4法学院法学文理5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文理6心理学系心理学类理工7传播与设计学院新闻传播学类文理8资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文理9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工10保密管理理工11物理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工12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类理工13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理科学类理工14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理工15城乡规划理工16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类理工17工学院理论与应用力学理工18能源与动力工程理工19生物医学工程理工20交通工程理工21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理工22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类理工2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理工24中山医学院临床医学理工25医学检验技术理工26康复治疗学理工27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理工28药学院药学 理工29护理学院护理学 理工30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汉语言文学(珠海)文理31历史学系(珠海)历史学(珠海)文理32哲学系(珠海)哲学(珠海)文理33国际金融学院经济学类(国际金融学院)文理34工商管理类(国际金融学院)文理35国际翻译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文理36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文史37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类文理38数学学院数学类(珠海)理工39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学(珠海)理工40大气科学学院大气科学类理工41海洋学院海洋科学理工42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地质学类理工

注:

1、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详情可咨询相关学院;

2、如有变动,以新公布为准。

  ??????????? 2017-05-22 13:15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监督管理
第六条监督管理1、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的实施。2、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监督管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一)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监督管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一)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监督管理
第六条监督管理(一)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监督管理
第六条监督管理1.我校本科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的实施。2.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监督管理
第六条监督管理1.我校本科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的实施。2.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计划
第二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160名,考生可在文、史、哲、数、理、化、生、医学等42个专业(类)中选择填报(附件)。(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报名时间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25日(阅读详细内容)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