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须调至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
按教育部新规定,学习和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无论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均须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生应在本人工作或社会实践单位办理医疗等社会保险。有关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准确界定及相关政策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特别提示: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时,须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注明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与个人签订非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均须在新生报到时提交。
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不能复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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