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20号)公布的试点高职院校对应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须为试点高职院校对应合作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截至2017年5月31日在合作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合作企业顶岗实习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满6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5月)。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普通高级中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3)被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已被2017年我省二元制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高招的录取。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