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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7年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组织机构及职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5 17:07: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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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及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的要求。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音乐、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广东省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在填报学院志愿且文化课及术科分成绩上线考生中,按照术科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理科类专业学费13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5800元/生·年;住宿费1800元/生·年。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8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

4、以上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5、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生/年;

6、将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傅狮虎

监督电话:0769-87728928转2188

传 真:0769-87884000

电子邮箱:atv@vip.***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7881233,87884003

传 真:0769-87814567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zsxx/index.asp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2017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授权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2017-05-22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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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69-87881233,87884003传真:0769-87814567电子邮箱:@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zsxx/index.asp(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138区湖景路1号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138区湖景路1号邮政编码:523710(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769-87881233,87884003  传真:0769-87814567  邮箱:atv@vip.  网址:http://www.(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傅狮虎监督电话:0769-87728928转2188传真:0769-87884000电子邮箱:atv@vip.(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138区湖景路1号邮政编码:5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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