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预录取阶段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根据投档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文化素质考试(免试学生除外)、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全部考试科目缺考或成绩为0者不予录取。
(4)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6】20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
(5)一志愿录取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公布计划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规则同上。
2017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