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录取时按相同类别的考生考试(考核)总结果从优秀、良好、及格依次排序,遵循“等级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普通文、理科类考生考核等级相同的情况下,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2017年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