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学生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2017年南昌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偿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