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自愿申请的方式报名参加复试,申请者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会计硕士,且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线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出台的《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我校2017年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有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别,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的推荐证明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对于提出申请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
4、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会计专硕非全日制学费详见南京财经大学二O一七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