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各单位根据2016年度朱敬文研究生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布表(附件一)进行推荐。
(2)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负责向本单位研究生宣传和学习文件精神,并组织申报。
(3)3月20日10:00前研究生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呈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各规培医院(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七年制研究生交至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4)各学院、各单位按分配名额初评后于3月22日前将2016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申报统计表(附件三)、2016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八)及推荐学生个人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送交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9),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审。
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开展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评审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