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
(2)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面试.
(3)其他考生使用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面试
(4)面试形式与内容由学院确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均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面试成绩;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考生预报到时,须提供高考体检表、政审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章。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二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51-6655188
2017年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校单独选拔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