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须当场确认拟录取结果。如不确认的,须签订放弃拟录取资格承诺书,由学院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2.本年复试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完成后,有剩余名额再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
3.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理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2017年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