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生比例及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3.录取原则。
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合计600分】
对口高职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即使用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则算),合计600分】
文化素质测试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合格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4.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5、对于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
6.4月7日-13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如我院有缺额计划,同时公示专业缺额计划并进行7、8、9、10项程序。如无缺额计划,7、8、9、10项程序不再进行
7.4月10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陆重庆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填报我院相应专业。
8.4月13日,我院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
9.4月14日,我院先划定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10.4月15日-21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全部预录取考生公示。
11.预录取考生于4月18日前,可通过网络方式和现场方式进行录取确认。
网络方式确认方法:直接登录我院单招系统,进行录取确认。
现场方式确认方法: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办确认录取,
特别提醒:
①学院以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相结合,务必请考生本人进行确认,请勿泄漏本人相关信息,由此带来的责任,考生自行负责。
②逾期未进行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12.已确认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
2017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