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院校经办人在查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属实后在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查验经办人签名及查验日期并加盖公章。院校留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将考生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根据招生专业的课程要求,考生原就读专业所属科类必须要符合条件(详见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说明),不在范围内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被录取的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2.我校将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包括专科学历验证情况或考生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真实有效性。
3.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我校还将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hrss.gov.cn/),对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核查。
4.为方便需要办理学历认证鉴定的考生,以下提供两种方式以供参考:1、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办理,地点: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0-37626800,办理时间约为15个工作日;2、到我校光华校区1号楼309室的学历鉴定代理点进行办理,地点:茂名市光华北路7号大院,咨询电话0668-2292168,办理时间约为20—30个工作日。办理学历认证需携带的材料: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具体事项可电话咨询,以办理点的实际办理流程为准)
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招生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