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保障措施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保障措施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4 16:03:00 解决时间:2018-06-24 12:17

满意答案

五、保障措施

学院成立大类培养和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大类培养和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议涉及学生大类培养阶段的重要议题、制定专业分流方案、指导顺利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员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英语专业负责人、翻译专业负责人、二级督导团负责人、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教学秘书。

大类培养阶段的教学运行和学生管理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内部运行和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6-24 12:17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保障措施
五、保障措施学院成立大类培养和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大类培养和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议涉及学生大类培养阶段的重要议题、制定专业分流方案、指导顺利完成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员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英语专业负责人、翻译专业负责人、二级督导团负责人、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教学秘书。大类培养阶段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保障措施
五、保障措施学院成立大类培养和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大类培养和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议涉及学生大类培养阶段的重要议题、制定专业分流方案、指导顺利完成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员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常务)、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化学专业负责人、应用化学专业负责人、化学类各教研室、二级督导组组长、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其他
六、其他1.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审,并将复审处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小组。2.专业分流结果公布后,学院及时将专业分流学生编入相应专业学习,做好相应的学籍管理工作。3.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若因学校选派到其他高校交流学习(或公派出国留学)等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回校后由学院按(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培养方案
(一)培养方案按大类(本办法指化学类)招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学校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基础上探索制定。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大类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四个教育模块构成,包括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大类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集中实践环节和技能训练与素质拓展构成。同一大类的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构成课程的通识教育模块,必修课必须保持一致(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
5.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外国语学院2018年4月20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
5.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4月19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分流的组织与实施
四、分流的组织与实施1.专业分流仅限定在本大类所含专业内进行,凡大类招生的学生不得分流到本大类以外的专业。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有一次专业分流的机会,专业分流一经批准,不得再更改。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到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按照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2.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分流原则,拟定大类内专业的分流计划和分流细则,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于每年4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审(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贵州师范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培养方案
(一)培养方案按大类招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外国语言文学类),在学校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基础上探索制定。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大类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四个教育模块构成,包括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大类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集中实践环节和技能训练与素质拓展构成。同一大类的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构成课程的通识教育模块,必修课必须保持一致(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