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领导
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校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案,审核各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并负责拟录取名单的审批。各复试考核单位(相关学院、附属医院、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应分别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统一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
2.具体实施
由各招生考核工作单位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具体复试工作方案包括:①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名单及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培训落实情况;②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如科目等)及分值比重;③复试程序安排;④其他有关事项;⑤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严格按照复试方案和程序进行,复试结束后,各复试考核单位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给出录取建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招生考核单位的专业复试工作。
复试合格的考生资格认定后,校内调剂时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2018年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复试录取复试组织实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