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酒店管理、生物技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优秀考生可享受有以下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30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未被直接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校4月8日-9日的专业课考试,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并将相关享受加分政策支的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由毕业学校和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在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和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优秀运动员有以下鼓励政策:
1.近3年在省级以上(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或承办;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运动会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跆拳道、射击、技巧项目比赛中获得前3名或全国前8名的考生,可免专业课考试,考试成绩为满分(即为100分)。
2.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等级且近3年在省级以上(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或承办;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运动会射箭、击剑、举重、柔道、摔跤项目比赛中获得前3名或全国前8名的考生,可免专业课考试,考试成绩为满分(即为100分)。
3.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等级且近3年在省级以上(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或承办;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运动会皮划艇、赛艇、摩托艇、橄榄球(女)项目比赛中获得冠军或全国前8名的考生,可免专业课考试,考试成绩为满分(即为100分)。
符合免相应专业课考试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免专业课考试审批表》(附件3),同时还须提供经省体育局青少处或竞体处审核盖章后的比赛成绩证明(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其中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还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考生报名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日,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及复印件。并将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审批表交由毕业学校和市教育局(体育局)或省体育局青少处或省体育局竞体处审查,在审批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审批表于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三)以上所有免试(加分)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鼓励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