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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方案考点联系方式

2018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方案考点联系方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1 16:33:00 解决时间:2018-12-2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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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点联系方式 考 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0898--65922033(兼传真) 考点地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附件:1.2018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对口单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3.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申请表 2017年12月1日 附件1: 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所在

 

联系 电话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毕业 学校

 

毕业 时间

 

何时 受过何种奖励及处分

 

本人自我

评价

 

思想

政治

学习

工作

表现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招生

学校

审查

意见

 

 

 

 

 

 

 

招办负责人签名 :

招办盖章 :

年    月    日

说明:1.招生院校需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对考生做出“合格,同意报考”或“不合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请考生双面打印。 附件2: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一、“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文件精神,提高孤儿的受教育水平,提升他们就业、参与社会管理、融入主流社会的能力,2018年,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继续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合作,实施“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以下简称“助学工程”)。 “助学工程”主要面向生活在福利机构中的大龄孤儿,通过单独招生(或普通高考统一招生,简称“统招”,下同),解决经费的方式,为他们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每年高考之前,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与有单独招生计划的省厅共同协调,安排已报名参加当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或统招)考试,成绩合格后进入该院接受三年国家计划内正规大专教育。 孤儿就读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三年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学费、食宿费、书本费等,由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项目经费承担。日常零用钱由原所在福利机构解决。 二、学院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招生方式 (一)单独招生 主要为四川、云南、贵州、陕西、青海、内蒙古、甘肃、宁夏、广东、广西、福建、海南、重庆地区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大龄孤儿(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定符合孤儿认定条件)中、已报名参加2018年高考并自愿报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统一招生(普通高考) 主要为全国31个省(市、区)生活在福利机构的大龄孤儿(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定符合孤儿认定条件)中、已报名参加2018年高考并自愿报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成绩达到各省专科批次的我校提档线即可录取。 三、学院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申请方式 孤儿考生填写《2018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申请表》,在省级民政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寄到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经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确认的孤儿考生,被我校录取并来校报到学习后,即可纳入“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家园胡同16号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1201室儿童抚育部 邮编:100027 联系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010-65548840 附件3: 2018年“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申请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粘贴彩色

2寸照片

民族

 

现就读

学校名称

 

学历

 

网报号

 

所在福利机构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录取通知邮寄地址

 

邮编

 

本人申请

(本人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申请理由等)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福利机构意见

(孤儿基本情况、入院原由、入院时间、现监护人情况、生活经费来源及标准)

 

 

 

 

 

 

 

 

 

 

 

 

 

 

 

 

  身心健康情况(有何病史、是否有心理疾病):

 

 

 

 

 

联系电话:                          院长签字:

 

手机:                              (盖公章)

 

年   月    日

省厅意见

 

     经审核,该儿童   (是/不是)孤残儿童,   (同意/不同意)参加“201 8 年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

 

 

处长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1、申请人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死亡(失踪)或弃婴证明复印件; 3、福利机构作为监护人的证明。 请将上述材料审核盖章后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王家园胡同16号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1201室儿童抚育部邮编:100027联系电话:010-65548840传真:010-6554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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