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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侨大学机电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2018年华侨大学机电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1 00:53:00 解决时间:2019-02-14 18:01

满意答案

六、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

1)《2018年报考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见附件);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证书原件:A.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B.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C.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体检报告:考生可以在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加盖医院公章后的体检报告(表格可参考http://yjszs.***.cn/info/1031/1167.htm)交至复试所在学院; 七、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通知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相关规定、时间安排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8年5月17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2-1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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