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选拔评价的依据。
报考商学院考生,请将材料寄交至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安中楼11楼,南京大学商学院学工办,胡老师(025-83621926),邮编:210093。为保证有效寄送至院系办公室,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报考法学院考生,请将材料寄交至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法学院逸夫科学管理楼810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3593529),邮编:210093。为保证有效寄送至院系办公室,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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