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山东省户籍管理规定,山东省内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办理户口迁移的省外新生,须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迁往地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凤天路50号)”。如有问题咨询,请致电学院户籍室0538-8369086。
2018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户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