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方案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专门制订,课程学习集中安排在第一或第二学年内完成,方案制定指导意见见附件2。
2.请各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经学科所在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方案电子版发至liuyao@***.cn,同时将书面版方案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方案中的增设课程请按照2017年课程库编号规则编排代码,并于7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基础数据管理--课程库维护”中添加课程。
2018年苏州大学启动“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制订制定培养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