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天津工业大学博/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一式四份(研究生院、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各存一份),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导师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于2018年9月21日前由培养单位统一交研究生院一份。过期不交者(影响第二学期课程的开出),责任自负。
2018年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其注意事项和要求网上选课程序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