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3、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同时我校还设有学业奖学金、多识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以及新生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单项奖学金(具体请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兼任学校的“三助一辅”岗位(即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研究助理、辅导员)等措施获得一定资助。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设立了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学术论文大赛、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研究生学术月和研究生学术年会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具体请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4、有关博士生招生的各种信息请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栏目博士招生版块,网址:http://dwzy.***.cn/yjsc/。
5、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应为本人联系电话,在入学前不得更改,以防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及录取通知书无人接收等。
6、招生单位代码:10742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电话:0931-2938299
传 真:0931-2938299
7、申诉受理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申诉电话:0931-2938019
注: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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