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成立2018年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招生方针、政策、规定、办法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各学院成立2018年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学科负责人为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