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有如下情形的同学,报到时需携带以下相应材料交到班主任处:
1.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由当地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
2.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交低保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需提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4.孤儿需提交孤儿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5.主要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残疾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6.主要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交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疾病证明原件;
7.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复印件(须查验原件)等。
(二)学生本人有特殊体质、异常心理状态、特殊疾病的,请及时告知班主任,以便老师予以重视并在各种活动中做出合理安排。如未告知,其在学院因上述事项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等情况的,由家长及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018年云南技师学院安宁校区新生入学携带资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