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在2018年4月18日前,制定并公布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包括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接收硕博连读人数和直博生人数)、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程序、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比例、复试合格的要求、成绩公示时间、申诉渠道和录取等相关内容。
(二)复试工作
1.成立复试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5名专家组成。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博士生的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小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复试收费。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00元。
3.复试时长。每生复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4.复试内容。复试应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不含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体格)等方面进行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5.复试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大学要求规范复试程序,必须有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及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存至该生结束学业。在复试现场须张贴《重庆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纪律》。
6.成绩计算。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确定考生的终考试总成绩。
(1)参加“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终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硕博连读”的考生终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硕士课程平均成绩×50%+复试成绩×50%;
7.综合成绩公示。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按要求公示考生综合成绩。
(三)录取工作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序的原则。录取实行双向选择,按第一志愿报考导师优先,有指标的条件下,兼顾学科发展,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录取名单须经招生导师网上录取确认(导师录取两个及以上博士生时,还须在研究生录取系统里明确博士生助学金等级及排序)。
2018年6月8日前,在MIS系统中打印拟录取名单汇总表,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按要求公示无异议,且录取数据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说明
此次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保存至该生结束学业,未被录取的考生试卷和报考材料保存一年,所有考生参加复试的记录和录音录像材料由学院妥存至学生结束学业。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请假说明。请假获批流程和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文件通知为准。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018年重庆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