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的通知,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三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学院简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河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学院占地1251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其中新校区1036亩,总投资10亿元),拥有教学设备仪器价值7000余万元,建有150多个校内外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被河南省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教育园区。现设8系3部1院,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了魏小安、张辉、姚延波、龚绍方、李胜江等数十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半数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
多年来,学院着眼于打造中西部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和综合培训基地,立足郑州,服务全国,先后为社会培养培训40000余名高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供不应求,多数已成为旅游行业精英、企事业单位高薪聘请对象,走上中高级管理岗位。学院被大河报等媒体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诚挚欢迎广大青年学子报考。这里有一流的校园环境、雄厚的师资队伍、配套的教学设施、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先进的办学理念,是人才成长的沃土,是您迈向成功的殿堂!
第十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主管招生、纪检、后勤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