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我校根据“志愿优先”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