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网站通知,请注意手机和邮件保持畅通。
(二)复试
复试由综合面试环节组成,复试总成绩为400分。复试成绩低于2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主要评价学生视野、实际应用知识能力及培养潜力。
综合面试的内容和形式:
1、思想政治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英语口语与听力(满分:100分)
(1)英文自我介绍;
(2)随机的英语提问和回答,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3、数理基础及专业知识考核(满分:200分)
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对所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1)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
(2)科研活动能力及在研究生阶段科研业绩;
(3)数理基础及专业知识。
4、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事业心和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表达能力等。
六、录取
以初试和复试总分(满分400分)排序,结合导师指标及学院指标,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综合面试后约2天内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重要说明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定向就业录取类别考生或者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未按要求签订并提交相应协议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五)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等材料者,不予录取。
(六)教育部不允许考生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同时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若出现此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七)在博士生招生报名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八)若上级对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九)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http://yzb.***.cn/info/1036/1766.htm上通知。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6月
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及复试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