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督查小组,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三条学校招生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工作的违纪事件。
第四条学校全称: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51675
第五条办学性质: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学制:专科,三年。
第七条已参加广西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广西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广西考生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2019年高考指南-广西招生计划篇》或者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答案来源于:2019年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2029 广西排名: 29 崇左排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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