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新生和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且在仓山校区就读的全日制新生,采取走读制度,不安排校内住宿(入学后确有困难,在学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安排)。其他新生可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入住,需要住宿的新生请于8月中旬前向各招生单位提出住宿申请(未申请住宿的默认不安排宿舍)。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可在校内生活区选购)。
住宿安排请咨询各招生单位。住宿费标准参照物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住宿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