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校复试工作督察组由研究生院和纪委负责人任组长,研究生院、纪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等为主要成员,负责受理举报、安排巡视员对学院复试组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等为主要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若干名。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学校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巡视和检查复试过程,审核本单位的拟录取名单。
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5 人以上组成,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现场独立评分),确定复试结论。
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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