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成绩评定: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办法,学校将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式综合计分排序的考生,在计划数后1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的录取,文化素质成绩同分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录取。
(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免试政策: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群体,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2;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其职业适应性成绩计满分200分,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200。
(五)免试办法: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交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免试相关证书原件,于11月16日13:00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相应免考科目参照免试政策执行。
(六)学校拟录取的扩招考生,经学校网站公示后无异议,报湖北省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9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第二次高职扩招单招考试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