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各类别均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有意向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关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提出申请,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