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低文化控制线;田径、游泳项目要求体育专项考试必须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成绩标准,其它项目要求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55分。在此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低控制线。
(二)对达到我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三)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符合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优秀运动员,依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8]131号)规定,可以申请免试入学。
2019年河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