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再通过“申请-考核”招生方式补录考生。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同时要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则其报考信息无效。
(三)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后,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其学习年限、毕业要
求、缴纳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四)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
(五)因教育部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尚未下达,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可进行相应修改和调整。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8年11月12日
2019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