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笔试100分,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20分,专业综合面试70分。
2、复试专业课笔试
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南校区教学中楼218、219、220、221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学术型与专业型考生参加同1套复试试卷考试。考试科目见《湖南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时间:3月24日上午8:30-14:30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由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满分为90分,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从语音标准、语法知识、口齿流利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20分;(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以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报考专业学科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主要从考生对专业综合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60分。(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心理健康情况,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面试(其中①、②已在资格审查时提供,面试可不提供):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并含有加权平均成绩及专业排名情况等信息。(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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