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基本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报考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学校审批四个环节。
(一)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
考生注册并登录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bszs.***.cn)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14日。网报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并提交数码证件照(照片不得加工)。网报成功后,打印《报考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并确认签字。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对照申请条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后,于5月18日前交(寄)到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3)《报考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4)身份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往届生);
(6)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7)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8)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信原件-附件2(应届生)。
(9)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附件3);
(11)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3)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14)报考海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附件4);
(1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
(1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用件。
(二)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和学院申请考核工作细则等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或未通过)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过程视频录像备查(保存1年)。
2.综合考核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学院须在综合考核前核查上述证件原件。
3.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
综合考核在2019年5月20-2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并提前公布于学院网站,同时通知考生本人。
4.综合考核主要内容
综合考核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采取差额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人数超过(含)2人的一级学科方可组织综合考核。
(1)笔试
笔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英语实际应用能力,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60%,英语实际应用能力占40%。
(2)面试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专业综合考核两部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此项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专业综合考核
专业综合考核主要是针对考生的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专业能力包括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能力、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学术素养;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包括阅读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现场交流和应变能力。
每位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为15分钟,其中考生PPT工作报告时间为10分钟,综合考核小组进行中英文提问交流时间为5分钟。PPT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评定面试成绩。成绩评定依据见附件5。
5.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其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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