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中专、技工学校等,下同)学制两年(含)以上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或我省户籍的外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两年(含)以上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在16个专业门类中任选一类报考。
3.报考时间和办法等工作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各市州教育(体)局及其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中等职业学校等单位做好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中职专业的学制年限等有关报考条件的审查。要建立健全报考资格条件审查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谁审查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