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身份证或户口本、素质特长的证明材料、《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要交验原件。素质特长的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身份证或户口本、素质特长的证明材料、《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要交验原件。素质特长的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第七条 测试时间
综合素质测试:2019年4月20~21日(具体见学院招生网通知)
综合素质测试:2019年4月20~21日(具体见学院招生网通知)
第八条组题方式
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
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
第九条 测试内容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笔试、材料审核。
3.测试要求: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盖有我院招生办公章的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测试方式:通过初审的考生均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各专业成立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至少由5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报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制定的考评方法(另行制定)对考生进行面试。
5.各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98分(其中面试、笔试成绩90分,素质特长项8分)。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全程实施监督。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全程实施监督。
第十条素质特长计分
我院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高中阶段入学至2019年4月10日,以证明材料上落款时间为准),凡符合下列条件者(详见表2),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计分。素质特长项中同一类别中同一项目不可累加计分,只取高级别项的计分额度;不同类别或同一类别的不同项目可以累加计分,每位考生特长项累计高计分分值不得超过8分。不符合素质特长考察计分条件的不予计分。
表2 素质特长项赋分条件及分值
序号
级别
类别(括号内为项目)
获取的奖项及名次
计分值
我院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高中阶段入学至2019年4月10日,以证明材料上落款时间为准),凡符合下列条件者(详见表2),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计分。素质特长项中同一类别中同一项目不可累加计分,只取高级别项的计分额度;不同类别或同一类别的不同项目可以累加计分,每位考生特长项累计高计分分值不得超过8分。不符合素质特长考察计分条件的不予计分。
表2 素质特长项赋分条件及分值
序号
级别
类别(括号内为项目)
获取的奖项及名次
计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