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对考生的考核及复试结果负责。如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组织制订详细的复试要求和办法,在复试前负责向考生正式公布复试办法。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裴瑾 副组长:曲渊立
组员:卢丹、马杰、武毅、夏立峰、朱红利
(二)根据药学院学科特点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择本学科专业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要求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同时无直系亲属报考。
(三)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和研究生秘书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核研究生的报考资格,对审查结果做好书面记录,以备质询和检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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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 -- |
药学 | 山东省莱阳市卫生学校 | 5--3--2 | -- |
药学 | 玉林市卫生学校 | 三年 | -- |
药学 | 深圳比格威职业培训中心 | 2.5――5年 | -- |
药学 | 大田东南职业培训学校 | 3年 | -- |
药学 | 长春市芳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2.5年 | -- |
2019年吉林大学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