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扩招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统一考试成绩在省定专科线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含对口升学、省内补报名考生)
第十四条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2019年9月6日12:00-9日12:00。
(二)志愿填报网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pzwb.heao.gov.cn)。
(三)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院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调剂专业。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9年扩招单独招生计划74人,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费/年计划护理专科三440016药学专科三440017医学检验技术专科三440015康复治疗技术专科三440013健康管理专科三440013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考生高考成绩在省定专科线以上。
(二)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排名)。
(三)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四)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五)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色弱、色盲,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高考体检,对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扩招单招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奖贷学金设置。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于考生和家长轻信非法招生宣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负责。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漯河市大学路148号
邮 编:462002
咨询电话:0395-
电子信箱:lhyzzsc@***
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扩招单独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