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考生在确认、签署承诺书、考试等环节的身份核验。
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的全过程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