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58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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