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导师拟录取学生数超出学校规定的招生指标,进行导师间调剂;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弄虚作假,不诚信者;
(5)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联系人:张老师 陈老师 联系方式:028-86293008
附件1: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复试面试名单.xlsx
附件2:农业管理(MA)复试面试名单.xlsx
附件3:公共管理(MPA)第一志愿复试面试分组名单.xlsx
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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