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在同一批次参加复试的情况下,一志愿考生与学院内部不同专业之间调剂考生统一排名;拟录取排名相同,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3)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将指标用于录取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分别排名;学术型硕士考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硕士录取,专业学位硕士不得调剂到学术型硕士录取。
(5)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全日制考生可调剂到非全日制硕士录取。
(6)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考生按照二级学科单独排名,单独录取。
(8)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新通知为准。
2019年山东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经济学院拟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