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各招生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方案需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同时向研究生处报备)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二级学院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二级学院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理。
2.各招生二级学院成立复试小组
在二级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二级学院考生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复试工作。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以上硕士生导师组成,组长1人,配备记录员1名。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认真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记录表》(专家、秘书),详细记录复试情况和考生作答情况,经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与拟录取名单一并提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其他复试材料保存在二级学院备案。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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